30年前,环保还是个新鲜词汇,公众参与更几乎无从提及;30年后,全社会要求经济和社会科学、持续、健康、节约、友好、和谐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
30年前,民间组织国人闻所未闻;30年后,中国仅环保民间组织就有3000余家。
30年前,环保还是国家和政府的事;30年后,人们对大的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决策有了话语权。
30年前,环保公众参与的国家规定只有“依靠群众、大家动手”;30年后,《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施行,听证会、申请复议、圆桌会议等各种手段日益丰富,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得到了法律的明确并正在践行。
环保民间组织
1994年3月31日,中国第一个在国家民政部注册成立的环保NGO自然之友成立。”2008年,据最新统计,中国环保NGO已经达到3539家。
1995年,中国第一家民间环保组织的创始人梁从诫不无遗憾地说:“中国是一个没有NGO(民间组织)传统的国家,很少有人想到自己应当并且可以组织起来参与环保活动。”2008年,据最新统计,中国环保NGO已经达到3539家(包括港、澳、台地区),从业人员约30万。
国际NGO代表、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中国项目总监菲纳摩尔亲历了这种巨变。她说:“20年前,当我第一次来到中国北京的时候,几乎没有NGO的存在,当时觉得非常的孤独。而现在中国环保NGO队伍日益壮大,让我不再感到孤独。”
1994年3月31日,中国第一个在国家民政部注册成立的环保NGO自然之友成立。当时,中国社会对于NGO的理解还是一片空白,多数中国人依习惯认为,环保是政府和专家的事。11年后的2004年,72岁的梁从诫坦言,当时也不知道到底能做什么,就是想做些什么。
如今的自然之友拥有会员8000多名,团体会员30家,由自然之友会员发起创办的NGO就有10余家。虽然由于种种现实因素的制约,环保NGO的发展举步维艰。但是只要存在,NGO就努力地开展工作,发出自己的声音。
从四川的木格措到都江堰,再到云南怒江,一些地方政府的决策均受到了民间的非议,甚至因此重议、搁浅或改变。其台前幕后,都闪现着NGO的身影——事实上,他们越来越频繁地站在了台前,对于事关公共利益的决策,以公众的名义提出质疑。
在这些行动中,中国环保NGO由初期的单个组织行动,进入到联合“作战”的时代,活动领域也从早期的环境宣传、物种保护等,逐步发展到组织公众参与环保、为国家环境政策建言献策、开展社会监督、维护公众环境权益、推动可持续发展等诸多领域。在这些行动中,环保NGO日益壮大,影响政府环境公共政策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