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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改革对企业处理垃圾量进行补贴

2008/12/9/09:10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发改委能源所提出改革方案:不再对企业发电量进行核算补贴,改为对企业处理垃圾量进行补贴。此外,目前采取炉排炉发电的企业可得到电价附加,采取循环流化床的企业由于掺烧煤炭比例无法监控,不能得到电价附加。

    原本促进节能减排的政策,却被企业钻了空子,国家发改委拟对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政策进行调整。

    国家发改委能源所研究员秦世文近日在“中国固废高级论坛”上表示,国家发改委目前正在对已出台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政策进行梳理,有可能对现行的政策做一些修改。

    国家发改委认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政策根本目的在于促进循环利用和节能减排,而非鼓励企业发电,因此要对现行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方法、电价等政策进行调整,以改变企业“钻空子”的现状。

    垃圾发电行业首当其冲。

    “煤充垃圾”

    按照目前的政策,垃圾发电等生物质能源发电可以享受每千瓦时0.002元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费,以及在当地火电标杆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0.25元的电价。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院长徐文龙介绍,垃圾焚烧发电技术下,焚烧垃圾发电需要填加一定量的煤、油等化石燃料助燃,这主要目的是保持焚烧炉温度稳定,减少污染气体排放。

    但是,由于垃圾发电上网电价高于煤发电0.25元/千瓦时,而且垃圾发电企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并能享受所得税减免的政策,因此就有很多垃圾发电企业往焚烧炉中大量添加煤,以“煤发电”假冒“垃圾发电”。

    按规定垃圾发电焚烧炉里添加煤比例不得超过20%,实际上很多企业添加煤比例已超过60%,有的甚至高达100%。

    徐文龙表示,发展垃圾发电需要遏制“小火电式”垃圾发电厂,目前全国已经在运行的垃圾发电厂中约30家为“小火电式”。这些电厂为了扩大规模,给地方政府“画饼”,宣称每吨垃圾可以发700-900千瓦时的电,而正常情况下每吨垃圾发电不过250千瓦时。

    “从这些电厂的宣传中就可以猜出他们烧的是什么,不是垃圾中加煤,而是煤中加垃圾。”徐文龙说。

    建设垃圾发电主要是为解决环境问题,但是垃圾发电厂却成了“小火电”,不仅不能节能减排,还天天排放超标的二氧化硫等污染气体。

    国家发改委认为,改变这种混乱的局面,需要从政策体制改革入手,理顺利益分配关系。如果以行政监管手段来做,则监管成本太大,而且未必能见实效。

    秦世文透露,目前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正委托国家发改委能源所做一项研究课题,其核心内容就是如何对现行的可再生能源电价政策进行调整,以达到促进企业发展循环经济,遏制企业添加化石燃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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