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数据为环境质量考核、执法监管、污染减排核算提供依据
历经3年半的努力,浙江省于去年底率先在全国建成总投资6.5亿元的省级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经过半年时间的调试、验收,这套系统最近正式投入使用。
投资6.5亿元建成两大系统
2004年10月,浙江省政府在“811”环境污染整治3年行动计划中,提出要按照“监测点数国内第一,建设质量国内一流”的目标,建设一套利用综合现代监测技术、信息网络技术和自动控制技术,对区域环境质量和排污企业进行实时监测、监控管理的全省性大型环境在线测控系统。
这套系统包括两大部分: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简称“环境质量测控系统”),投资3.2亿元;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简称“污染源监控系统”),投资3.3亿元。环境质量测控系统投资由各级财政承担,其中省级财政资金1.8亿元;污染源监控系统建设资金由排污企业各自承担,财政适当补助。
整项工程浩大、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在建设过程中遇到了项目审批、建设用地等一系列问题,以及来自一些排污企业的阻力。为确保按时完成环境质量测控系统建设,浙江省将相关工作纳入生态省建设目标考核,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实行“一票否决”。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关注,亲自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资金、建设用地、项目审批等一系列问题。全省环保系统攻坚克难、全力以赴,终于按时建成。国务院和环境保护部领导先后考察了这套系统,对浙江省开展环境质量监测监控在全国先走一步给予了鼓励。
据浙江省环保局有关人员介绍,这套测控系统具有四大特点:
布点合理,覆盖密度全国领先
系统中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位代表性强、功能齐全,是全国省域范围内布点最完整、覆盖面最广的一套系统。整个系统有水质自动监测站82个,包括覆盖全省八大水系等主要水体的所有县界以上交界断面,与江苏、上海、安徽交界的7个省界断面等;有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160个,11个设区市各平均拥有气站3个以上,县级城市平均拥有气站两个,此外,还包括省级空气背景气站、风景旅游区气站,重点乡镇点气站等。污染源监控系统建设按照国家污染物减排三大体系建设要求,在341家国控重点污染源的基础上,结合全省实际,建设和改造了1452家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除两大系统外,浙江省还建设了79个省、市、县(市、区)环境监控中心,建成了覆盖全省省、市、县三级双回路的通信传输主干网络。
规范先行,仪器设备全国一流
浙江省的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起步较早,但在2006年以前,基本以各地自行建设为主,缺乏整体建设规划和标准,难以形成全省统一的监测网络,无法做到数据共享。
省环保局为此制定了环境质量测控系统建设、验收、运行管理等12个技术规范,对系统的建、运、管作出了明确规定。在水质自动站建设中,统一站标和仪器间规格,所有水站配套化验室、泵房、配电房、防雷设施等。在监测指标上尽量多增功能,尤其在省、市交界断面还增加总磷、总氮自动监测仪和流量计,可计算污染物通量;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了总磷和总氮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