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决定加强城市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并明确提出将防控机动车尾气污染纳入"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计划,用三年时间建成城市机动车尾气监测体系。
有数据表明,城市机动车排放的一氧化碳、烃类化合物、碳氢化物和氮氧化物已成为影响空气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汽车尾气排放则是形成上述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而浙江省的私家车数量增长迅猛。以杭州市为例,2002年杭州市区机动车保有量为14万辆,2003年增至18万辆,目前实际保有量已经超过40万辆。
浙江省政府在近日发出的实施"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2008-2010年)方案中指出,要抓紧制定实施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规划,到2010年,建成县以上城市机动车尾气监测体系。同时,严格执行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在机动车制造、销售、上牌、年检、维修、淘汰等各个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监管和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