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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位在淮滨县某政府部门工作的公务员致电《河南日报》称,该县让公务员扫大街不合理,“挺烦人的”。
记者赴当地调查采访时了解到,动员公务员扫大街的做法已持续半年多,据称是为了迎接“六城联创”。
这一做法在当地引起广泛争议。究竟是权宜之计,还是出于长远考虑的制度设计?这种带有行政命令色彩的做法是否触碰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底线?是否合乎时宜?
公务员扫大街成“另类”一景
淮滨县组织行政和事业单位人员清扫马路自去年10月开始,直到今天,在县城还经常可以看到公务员扫大街的身影,这也成了当地“另类”的一景。
4月15日,淮滨县城下了一阵零星小雨。下午五点多,一些县直单位的职工扛着扫帚去清扫各单位的“责任路段”。
县城南大街上,街道两侧的人行道铺的是彩砖,一些单位的职工正在清扫人行道。实验学校的两位老师将行人丢弃的垃圾扫起来,再送到马路边的垃圾桶里。那位年轻的男教师说,学校有100多位职工,排班轮流打扫。
淮滨县高级中学斜对面是县教体局,教体局的责任路段也在这附近。一位50多岁左右的干部打扫完卫生,扛着扫帚走进了教体局的大院。
据了解,淮滨县城里的所有县直机关单位都分包了责任路段。这些路段有些是各单位门前的,大部分是县城内的其他路段。
分给淮滨县法院的责任路段在西湖北边,附近一位市民说,经常看到法官们去清扫那段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