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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法》正式稿修订完 广征社会意见
2007/10/24/11:5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能源法》框架初具雏形、即将公开征求意见”一事获得权威人士的证实。10月20日,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能源法》起草专家组组长徐锭明在北京向记者确认,《能源法》正式稿最近已修订完毕,很快就将向包括民营油企在内的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徐锭明是在参加由中国加油站网主办的“OILBOSS(2007)油商峰会”时透露上述信息的。他表示,到目前为止,《能源法》起草专家组已在北京、广东、内蒙、重庆开了四个“片会”,向相关单位和部分专家征求了意见。就在近期,《能源法》正式稿最后的起草工作也已完成,即将向全国公布并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其中也包括民营企业。

    此前,在中国能源市场占据一席之地的民营企业一直未获邀参与《能源法》的征求意见工作。有关人士对此解释称,民营能源企业尽管总量较大,但个体体量相对较小,且数量庞大,这是《能源法》征求意见工作尚未涉及民营企业的原因。

    但徐锭明上周六表示,接下来民营企业也将成为《能源法》征求意见的对象。“我最近在内蒙已经向部分民营企业家提供了《能源法》征求意见稿。有关方面还在考虑专门开一次会,让民营企业从他们各自的角度提出问题。这体现了《能源法》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的精神。”徐锭明说。

    不过,他拒绝透露《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公布的具体时间,同时也对坊间传闻的成立能源部一事不置可否。

    作为一部辐射未来中国能源整体战略,关涉能源管理架构、定价机制、战略储备等诸多敏感问题的重大基本法,《能源法》从2006年启动起草工作以来就一直受到海内外的高度关注。

    2006年1月24日,跨部门的《能源法》起草组成立,中国正式启动《能源法》立法起草工作。2006年5月1日起,能源办和国家发改委开始以调查问卷的形式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向社会征集《能源法》草案的制订意见和建议。此后,《能源法》先后进入大纲草拟和法律文本起草阶段。

    根据原定计划,《能源法》将在2007年年底前形成送审稿,报至国务院。经过修改后,按照立法程序,届时形成的《能源法》草案要上报人大讨论,再经过“一读”、“二读”、“三读”。其中,每一次讨论至少需要3个月时间,这样就是9个月。之后才提交人大表决,期间还要经过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的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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