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渗滤液
渗滤液经调节池在厌氧消化的作用下,污染物有一定程度的降解,但还不能达到《生
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要求的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排放限值,需要在场内进行
预处理,然后再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渗滤液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要求后排放。
(3)污染物排放量:①无组织排放废气。②水污染物。
(二)固体废物处理的空气质量影响预测与评价
填埋场内垃圾降解时产生的NH3和H2S为恶臭气体,排放源强。
当风向与填埋场和一次发酵仓的中心轴线方向一致时,下风向地面污染物浓度最大。
取年平均风速1.7m/s、D类大气稳定度条件,评价中分别对填埋高度为5m、15m、25m、
34.9m时,下风向地面浓度的分布进行了预测。
计算结果表明,随着填埋高度的增加,相应的污染物地面浓度降低,但在垃圾处理
场附近污染物浓度变化不大,说明场区周围NH3、H2S的浓度受填埋高度的影响不大,主
要是由一次发酵仓排放的臭气导致的。
在评价的几种填埋高度情况下,下风向污染物的边界浓度均符合国家《恶臭污染物
排放标准》(GBl4554--1993)中的恶臭污染物二级标准值,下风向边界300m以外区域
的污染物浓度均符合《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中对居住区大
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要求。
垃圾处理场有两个恶臭气体排放源,即堆肥一次发酵仓和垃圾填埋场。
根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模式,采用迭代法计算L值。
按《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1991)规定,乙值为lOOm
以内时,级差为50m;超过100m、小于或等于1000m时,级差为100m,超过1000m
时,级差为200m。所以确定卫生防护距离为500m,满足《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l6889—1997)关于垃圾填埋场选址的要求。
场界外500m范围应设置为防护区域,防护区域内现有农产应予迁出,今后在此区域
内也不修建居住房。根据规划,场界外loom范围内属于绿化隔离带。
(三)固体废物处理的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由于表土层和下包气带对BOD5和COD有较大的降解作用,使得下渗水在进入含
水层时的BOD5和COD的浓度很低,据试验资料表明,表土层和2~4m的下包气带土
层可分别去除BOD595%以上、COD85%以上。选取有代表性的CI-、C户和氨氮为预测
因子。
有时由于施工等外因造成复合防渗层破损,这时在该处就只有粉质粘土层对渗滤液
污染地下水进行防护,这种情况下风险最大。出于安全考虑,我们仅考虑渗滤液在粘土
层中的污染迁移情况。预测因子为C1-、Cr6*和NH:典型情况下,粉质粘土的垂直弥散系
数为1.0X10-6cm2/s。
计算结果表明,渗滤液中各类污染物在包气带中迁移,其浓度随渗入深度的增大而
降低;而在一定的渗入距离处,污染物的浓度随时间延续而有所增加。污染物因性质不
同,迁移速度也不同。C1—经过3年后达到0.5m的深度,而Cr6.由于滞留因子大,100年
才迁移了4cm。
要说明一下,Nm在包气带中的迁移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其特点在于存在着硝化
作用,NH专转化为N02、N03,因此,能够迁移到地下水的NH三并不多。
经小孔流出渗漏的少量渗滤液在粉质粘土的迁移转化过程中,经过吸附降解等作用,
能够渗入地下水的污染物很少,所以,只要在施工过程中较好地保证复合防渗层的完整
性,那么填埋场的渗滤液对该地区的地下水基本无影响。
此外,根据当地水文地质报告,场区附近的地下水埋深很浅,在填埋场下挖4cra之
后,地下水对填埋场的复合防渗衬层形成约3m的水头压力,阻碍了填埋场渗滤液向地下
水渗流,因此,上述计算结果是偏于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