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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养殖户两告环保总局 欲留碧水蓝天
2007/6/6/09:14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余东明
 

    一年前首次告赢国家环保总局后,浙江省温州市的滩涂养殖户再次将国家环保总局推上被告席。养殖户的代理律师袁裕来告诉记者,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6月6日开庭审理此案。

    据悉,在养殖户二次状告国家环保总局背后,是42个民告官连环诉讼,被告有温州市龙湾区和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工商分局、环保局,有温州市人民政府、浙江省公安厅。在这一系列行政诉讼中,养殖户赢多输少。

    除了状告国家环保总局的案子和其他42个民告官连环诉讼外,5月31日,养殖户还曾向温州市龙湾区法院提起了1304件行政诉讼,被告是龙湾区和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环保局。养殖户说,他们要通过诉讼来制止当地企业的继续污染,还温州百姓一个蓝天白云的环境,同时追回因污染造成的损失赔偿。

    有法律专家认为,这一系列案件的意义在于,老百姓越来越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依法理性的维权行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

    千余起行政诉讼由来

    一次损失过亿元的污染事件

    养殖户下决心与政府对簿公堂的导火线是一次污染事件。这一事件发生在2004年3月8日。

    此前,温州市保利水产有限公司承包了当地5500亩荒滩,将荒滩初步改造以后,转包给了130多位养殖户,为期10年。

    养殖户介绍说,当时他们投入了每亩约一万元成本,建成了一个高标准“主体套养”的永兴围垦养殖示范区,实现了鱼、虾、蟹、贝类立体混养、高产高效的养殖模式,被浙江省有关方面列为海水池塘养殖示范基地。其间为筹集资金,不少人还把家产都抵押出去了。

    然而好景不长,就在养殖场获得一定的收益后,2003年的下半年,养殖户就发现海水有被污染的迹象。

    2004年3月8日,污染事件终于爆发,大量养殖的海产品死亡。养殖户说,鱼成片的翻白,好像缺氧的样子;青蟹则大面积趴在滩涂上死亡,这次的损失几乎是毁灭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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