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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区域限批”两月成效初显
2007/5/17/11:49  来源:河北日报
 

    3月26日,国家环保总局解除对唐山市和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的区域和行业限批的"禁令"。

    始自1月10日的这股环保风暴,以自己的方式表明,"限批"不是最终目的,最终目的还是要促进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整改要求,从而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得以贯彻,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限批”亮剑,地方和企业回应积极

    2007年1月10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向媒体通报了投资1123亿元的82个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钢铁、电力、冶金等项目,并表示将首次启动“区域限批”政策来遏制高污染高耗能产业的迅速扩张趋势。

    这是环保部门成立近30年来首次启用这一行政惩罚手段。

    此举一出,被列上“黑名单”的地方和企业深感事态严重,大部分地方和企业回应积极。

    唐山市和大唐国际限批捆绑的项目“唐山热电厂技术改造项目”停运1机2炉;莱芜市限批捆绑的项目“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冷轧薄板一期工程”停止建设;六盘水市限批捆绑项目“贵州发电厂4×600兆瓦新建工程”已停止建设,“贵州野马寨电厂(3×200兆瓦)技改工程”全部停运。

    几大电力企业集团也迅速作出反应。华能集团乌拉山电厂2台75兆瓦机组关停,1台100兆瓦机组也随后关停。国电集团停运了濮阳热电的1机2炉。华电集团的“攀枝花发电公司‘以大代小’煤矸石发电技术改造工程”关停了1台50兆瓦小机组。

    “以往环保行动中被叫停的项目往往补办手续先过关,然后用各种手法拖延或拒绝兑现环保承诺,使一次次声势浩大的环评执法效果有限。采用‘区域限批’,就是针锋相对的措施。”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说。

    行动初始阶段,个别地方还真出现了跟“区域限批”针锋相对的动作。2月1日,潘岳向媒体披露:“82个严重环境违法项目中,至今仍有一些项目对环保执法置若罔闻,继续违法运行。”     

    为此,环保总局再次重申,对完成整改、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尽快组织环保验收;对符合环保准入条件的项目依法办理环评审批;对认真落实整改并取得实效的区域与行业尽快解除限批禁令;对个别整改不力的违规项目,将督促其加快整改;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的,将采取更加严厉的惩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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