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计委批复擅删内容
3月30日,记者来到始祖山。据附近群众反映,“祖龙”项目5年里没有人出来制止是因为,这个项目原来是时任新郑市委副书记郭更新引进的。
2001年,新郑市旅游局向新郑市环保局递交了一份建巨龙的报告,随后环保部门做出回复,原则上同意上报当时的计委立项。但声明该项目应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开工前,按程序报批。而后新郑市计委对旅游局的项目进行批复,这个批复擅自删去了新郑市环保局文件最重要的内容:进行环评以及开工前,按程序报批。
就是从这份文件开始,环评和按程序报批的字样再也没有出现,这场闹剧就此拉开了序幕。
主管副市长知情不管
2002年4月,新郑市旅游局与当地一家文化公司签订了建巨龙的协议。文化公司由于没有能力建设,便四处寻找包工队为它施工。据祖龙公司总经理李树民介绍,他是第三个接手该项目的包工队。
2005年10月5日,新郑市发改委(72)号文件对“华夏第一祖龙”项目建议书做出批复。而2005年10月24日,祖龙公司才正式成立。一个月后,新郑市发改委再次对祖龙公司的可行性报告批复,不仅同意建设该项目,而且确定了建设周期为10年。同时,这个重要的文件抄送新郑市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始祖山景区管委会、主管副市长以及发改委主任。
李树民告诉记者,他曾先后到新郑市环保局、旅游局、发改委等多个部门要求办理相关的手续。也就是说,这个项目,新郑市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是知道的。
旅游局为谁申请资金?
在拿到新郑市发改委的批文后,祖龙公司开始了建设,原本是一个包工队却变成项目的所有者,3个亿的建设资金是一个最大的难题。
2006年4月27日,新郑市旅游局的主管部门郑州市旅游局,给河南省旅游局打报告,说这个项目是始祖山景区的重要项目,恳请给予水泥巨龙以必要的资金支持。
11月10日,河南省财政厅、旅游局联合下发一个文件。文件主要内容是:国家旅游发展基金按旅游项目开发补助、项目贷款财政贴息补助和以奖代补。从当时新郑市发改委的审批报告上,记者看到,巨龙3个亿的建设资金全部是企业自筹,所以即使这笔基金申请下来,也不会落入祖龙公司的口袋,那么这笔钱的直接受益方,到底是旅游局?环保局?还是发改委?11月14日,文件下发第4天,河南旅游局、郑州旅游局、新郑市旅游局就水泥巨龙组织专家评审会。所有到会专家和领导对这个违规建设持肯定意见。据李树民介绍,当时有河南省旅游局和新郑市旅游局的有关负责人士。
发改委撒谎骗备案
今年2月5日,新郑市发改委为这个水泥浇灌的巨龙,向河南省发改委申请投资项目备案。第二天,河南省发改委做出批示:此项目不允许备案。不仅如此记者还发现,新郑市发改委在这份给省级主管部门的文件中,竟然向河南省发改委撒了弥天大谎。水泥巨龙总投资3亿元缩水了10倍,变成3100万元。计划建设年限从原来的十年,陡然变成从今年1月到年底,仅有12个月的时间。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旅游开发区和文化遗产保护区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