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如今很多城市都有大量新建或改建项目正在施工。但一些建设施工单位为降低成本,或图一时方便,将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等废弃物,随意倾倒在城乡接合部等地带,不仅占用了大量土地资源,而且很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百姓健康。
为加大对私拉乱倒建筑垃圾的审批和处罚力度,潍坊市潍城区明确规定,自今年2月1日起,处理建筑垃圾的单位须出示建筑垃圾处置审批表;建筑、施工单位必须提供与有垃圾运输营业执照的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书等申报材料,经潍坊市行政审批大厅批准后,方可处置建筑垃圾。
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或处置超出核准范围建筑垃圾的,施工单位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