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方面,分别给文昌、万宁两市各安排500万元,主要用于集中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另外,还有博鳌区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二期)、南圣河污染治理(二期)、罗牛山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及污染防治等4项工程。
环境监测监察方面,将分别给琼海市环境监测站、儋州市环境监测站、五指山环境监测站及省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总队、海口市和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支队安排资金,购置执法车辆、车载通讯、应急防护设备、取证设备、摄像机、水质快速测定仪、溶解氧仪、标准采样设备等,提高我省环境监测监察能力,为环境管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