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联合国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教育十年纲领》(2005-2014),对各国推进环境教育产生了积极影响。我国在“环境保护,教育为本”的思想指导下,环境教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环境基础教育、环境专业教育、环境成人教育和环境社会教育教相辅相成,加上政府推动的环境新闻工作和环境宣传工作,构成了体系相对完备的环境教育体系,民众的环境意识有了显著的提高,成为促进环境保护的重大推动力量和环境保护的主力军。
我国环境教育对象非常广泛,既包括广大中小学生和大学生(研究生),也包括工人、农民、军人、城镇居民、知识分子及各级领导干部等社会各界人士。作者认为:对广大民众开展环境教育是重要的,社会各界对此给予了高度重视,特别是一些NGO(非政府组织)作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除此之外,对政府官员开展环境教育更加重要。
环境是典型的公共资源,对其进行有效管理是政府的权力和义务,政府官员必须对环境现状、问题和发展趋势有清晰的掌握,对如何管理环境具有科学系统的方法和可操作性,同时富有一定的调控能力。政府官员的环境教育,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不能放松,应该大力加强。
政府官员是政策的制订者,这里所说的政策,不仅仅是环境政策,还包括对环境有影响的相关的政策。政策对环境的影响是巨大的,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超过某一具体污染企业的影响,因为政策对环境的影响具有全局性、滞后性、隐蔽性和扩大效应,对其进行系统的科学的评估有时很困难,所以必须重视政策对环境影响。如退耕还林(草)政策对环境的影响是正面的,可以直接地感觉到,而人口政策对环境的影响就不容易直接体察到。因此,对于涉及环境的一些全局性的政策,开展相应的环境评估是非常必要的,这样,将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尽可能降低到最低处。政策制订者头脑中必须有环境这根弦,并且将其崩的紧一些,降低政策对环境不利影响。因此,环境教育对于政策的制定者至关重要。
政府官员是政策的执行者。任何一项政策都要通过官员的实际推动才能贯彻实施,当然环境政策也不例外。近年来,我国的环境政策和法规贯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法不依、无法可依状况得到基本改变,整体来看政策的执行还是有效的。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政策法规执行过程中出现扭曲或者墙上挂现象也屡见不鲜,甚至个别地区政策执行者和环境破坏者同流合污,形成利益共同体。政策执行出现偏差是不可避免的,但最令人难以容忍是人为不执行政策的偏差,因此对政策的执行者的环境教育要贯穿于政策执行的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