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至9月,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在三江源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通天河畔,先后发生两起棕熊伤人事件,造成一死一伤的惨剧。
随着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的加强,及人们保护野生动物意识的提高,近些年青海省尤其是三江源区野生动物种群得到了一定的恢复。但随之而来的是,野生动物伤人、袭击家畜、损毁房屋的事件频繁发生。由于法律法规的滞后,受害者往往无法得到相应的补偿或赔偿。
对此,环保人士认为,应尽快出台相关规定,并建立野生动物伤害补偿机制。否则,农牧民会“谈保护色变”,从而影响了保护动物的积极性。
野生动物频繁扰民
9月18日,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治多县扎河乡口前村,牧民香格20岁的女儿在离家不足1公里的地方被棕熊袭击。由于事发在白天,当时村子里正在开会,众人前往驱赶棕熊,营救及时,后经医院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但脸部被熊严重抓伤。
在此之前,7月28日,与口前村一河之隔的曲麻莱县曲麻河乡乐驰村,24岁的牧民扎西去放牧,晚上没有回家。第二天早上,家人发现他在自家草场不明死亡,身上留有明显的抓痕。后经县公安局鉴定,扎西系棕熊袭击身亡。
棕熊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如果死的不是人而是熊,就会遭致罚款甚至要受到法律的惩罚,人要承担责任。事发后,扎西家人先后向县、州、省相关部门反映,要求赔偿,但由于无此相关规定而未果。期间,曲麻莱县畜牧局允诺给予2000元的补偿,但因与其要求差距太远,未被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