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环保产业“十五”发展规划纲要
2005年6月24日 10:35 来源:黑龙江省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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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产业是环境保护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是未来经济发展中最具潜力的新的经济增长点之一。发展环保产业,一方面可以为防治污染提供先进的技术装备和产品,另一方面可以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经济的快速增长。为此,依据国家经贸委制定的《全国环保产业“十五”发展规划》,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十五”发展思路、主要目标和重点
(一)发展思路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先导、以效益为中心、以企业为主体的原则,加强政策引导,依靠技术进步,培育规范市场,加强监督管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环保产业宏观调控体系,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环保产业市场运行机制,促进环保产业健康发展,为环境保护提供技术保障和物质基础,以适应日益严格的环保要求对环保产业的需求,并使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主要目标
为满足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对环保产业的需要,“十五”时期环保产业将有较快的发展。预计到2005年,全省环保产业产值达到100亿元,其中:环保设备(产品)产值40亿元,占40%;资源综合利用产值50亿元,占50%;环境服务产值10亿元,占10%。“十五”期间,全省环保产业年均增长20%左右。
“十五”期间要研究开发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环保技术和产品;巩固和提高一批具有一定比较优势、国内市场需求量大的环保技术和产品;推广和应用一批先进、成熟的环保技术和产品;依法淘汰一批设计不合理、性能落后、高耗低效、市场供大于求的环保产品。
到2005年,培育5-7家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环保大公司或企业集团;发展一批拥有技术优势、为大公司和企业集团服务、“专、精、特、新”的中小型环保企业;扶持一批环境服务企业,提高环保产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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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黑龙江 十一五 环保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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